在台灣地區,各地土地公之慶典習俗或有些許不同,整體而言,可由下列幾個方面來談。本書中所有日期,未特別註明者均為農曆。
(1)作牙
《臺灣省通志》記載:「土地公亦為商人所崇拜之財神。商家例於每月朔望之翌日,俱饌祭祀土地神,曰「作迓」(或牙),又曰迓福,即迎接福運之意。」又云:「2月2日之迓禮,曰頭迓;12月16日之迓禮,曰尾迓。《臺灣民俗》中記載:「初2,亦稱頭牙,與農曆12月16日之尾牙對稱。」據地方志記載,2月2日一般認為是福德正神的聖誕之日。8月15日為土地公成道升天成神之日。尾牙為祭祀土地神,酬謝祂一年來的福佑。這又和神格較低生日採偶數月的習俗有關。
一般家戶敬備牲禮,燒土地公金(福金)、燃放爆竹,為土地神慶壽,並同時拜地基主,「地基主」亦視為土地公之別號。商家尤為重視一年之中的頭牙和尾牙的祭祀活動,祈求生意興隆與財源廣進。商家在尾牙祭祀的牲禮中要用雄雞,此為象徵財利茂盛之意。當晚宴請僱用之人,以酬謝年來辛勞。於餐宴時,將雞頭向著擬解聘之人,此為尾牙趣俗。
在農業時代通常只有頭牙、尾牙有人祭拜,頭牙的意義是祈求新的一年耕作有成,六畜興旺,年終尾牙時則是感恩土地公保佑過去這一年平安順遂,叫做「謝平安」。當今民間、商家普遍會於每月初2、16日2日敬備香燭與素果,以「作牙」的形式來祭拜土地公。
(2)土地公戲
相傳2月2日為土地公的生日,以及8月15、16日和尾牙12月16日等節日,各地土地公廟信眾都會準備豐盛的牲禮四前來祭拜,甚至由信眾之香油錢或贊助,聘請「布袋戲」、「歌仔戲」或「康樂隊」等專為土地公演出,稱之為「土地公戲」,或稱為「平安戲」,作為酬神謝恩。亦有信眾為還願感恩,自行聘請戲班酬神;規模較大、香火鼎盛的土地公廟,遇特殊節日會連續演出數天,或長達1個月以上的「平安戲」。
(3)分福與吃(食)福
臺灣民間大型土地公廟,信眾除了土地公生日、8月15日,和尾牙等重大節日,準備豐盛之牲禮水果來祭祀外,廟方或信眾會以麵粉、麵線、米等物品製成「麵龜」、「米龜」來祭拜土地公,祭典儀式結束後將祭品分送或烹煮給信眾享用,認為分食土地公的祭品,將會帶來福氣及平安,稱之為「分福」。
而「吃福」習俗乃來自遠古的國人敬天、法天的報恩思想,國人所說的春祈(先民在播種之時,即2月2日,祭祀土地公祈求豐收)秋報(8月15日,農作物收成之時祭祀土地公,報告豐收情形,感謝得其庇佑)。此外,客家人也有所謂年頭祈福、年尾完福之習俗,把上天播下的福報,在完太平福的祭祀中又回報上天,感謝上蒼保佑又過了平安的一年,而完福儀典就是祭拜土地公(伯公),食福的由來正是如此。按照往例,當祭祀的儀式進行到中午,將祭拜的牲禮拿來做菜分享宴請客人,即俗稱為「吃福」或「吃福宴」。
(4)土地公拐
臺灣農村另有一特殊習俗,在2月2日農民會以竹枝夾著金紙,插於田中,祈求農作物豐收;8月15日,也會到農田去插金紙,以感謝土地公的庇佑豐收,這種用竹枝或蘆葦夾著金紙(土地公金),插於農田一角,即稱為「安土地公金」,或稱它為「土地公拐」。農民們深信,土地公管轄農田土地,安「土地公拐」,代表此處有土地公看管,不容許邪魔入侵,祈求賜與平安富足。另有一說是,因土地公老邁行動較不方便,為感念土地公巡視農田之辛勞,特製成拐杖形式以利祂「巡田水」使用,而「土地公金」則是作為答謝之「禮數」。
(5)發財金
發財金有兩種涵義,其一、為向神明祈福後,燒給神明用的金紙;另一種是向神明祈求借錢的意思(即求金錢)。部分大型土地公廟,運用現代行銷觀念與經營方式,了解一般民眾對土地公屬財神之想法,遂而發展出提供信眾「發財金」之需求服務,即所謂習俗的「賺土地公錢」。首先向土地公焚香祝禱,之後取筊膜拜許下心中祈求的願望,然後擲筊,只要能擲出「聖杯」,即表獲得土地公的允許同意,然後辦理登記借錢手續,深信來年必能事業順利,圓「發財夢想」;信眾依例必須於一年內「還金」。
台中市南屯區犁頭店福德廟(萬和宮前)即有這種習俗,每年土地公生日當天(2月2日),信眾在廟埕擲筊如獲土地神應允,每人每年可借用600元,第二年歸還,金額不限。
至於土地公廟祭祀費用由何而來呢?平日開支、年節或演戲等費用相當可觀,主要來源有下列3種:1、收丁口錢,2、委員募捐,3、信眾油香錢。通常,年節酬神需要較多經費,依各戶的丁(男性)、口數計算,固定1丁或1口多少錢,至於「口數」通常僅計已婚女子的人數,口錢通常只為丁錢的一半。不過也有按人數,以每戶多少錢來收集祭祀與演戲的費用。通常較偏僻、聚落較小的土地公廟油香錢並不充足,這樣的廟宇通常也沒有演戲,故不需祭祀費用,只是隨信眾在每月之初2、16日或年節時祭拜而已。 |